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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廖中仁先生授權使用此相片)
戴耀廷 出生於香港,並於香港受教育。於一九八六年,他獲香港大學法律學士,並於翌年獲香港大學法律專業文憑。畢業後於香港城市理工學院法律系任助理講師。在一九八九年赴英國倫敦大學經濟及政治學院修讀法律,於一九九零年獲頒法律碩士(主修公法)。回港後即開始香港大學法律系的教學工作,現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曾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戴耀廷主要的研究範圍包括香港特別行區基本法、比較憲法、行政法、人權法、宗教與法律、法律與政治、法律與管治、法治與法律文化。
在2013年,他推動「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爭取在香港實現民主普選。在2016年,在立法會選舉中推動「雷動計劃」,爭取非建制派取得過半議席,及鼓勵選民策略投票。在2017年,他提出「風雲計劃」,希望反專制人士能取得超過一半的區議會議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