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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局例

年份 局數 事件 出處
-578 8 魯成公十三年癸未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零零零年太乙入第二紀,丙子元第八局,太乙在三宮與太歲格文昌在和德,主算得三,經曰三為徵徵有變占在宗廟,是年八月壬申御火災,董仲舒以為先是四國共兵伐魯,大破之,於龍門百姓傷死苦者未,故天絲 以戎之,劉向以為所貯夫人八妾所濟之味以奉宗廟者也,時任用小人及夫人有 行諧公見殺之戎。劉歆以為棄法度亡禮樂之有。 太乙統宗寶鑑
-548 60 魯襄公二十四年,即周靈王二十三年壬子,係第五壬子元第六十局,太乙在六宮,天目在子,主筭得二十三,是為「無地」 ,其年大水,人民大饑。無地之筭,為筭不及五,主地震山崩,海溢河竭,飛蝗竟天,人民相食之變,應司空之象也。謂歲計逢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或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及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皆為無地之筭,號曰地變。更遇關、囚、掩迫、絕氣、相死,尤凶。 太乙淘金歌
-202 60 推漢高五年,太一在四宮,主人與客俱得吉,計先舉事者勝,是歲高祖破楚。 南齊書 ‧ 高帝紀
-200 50 漢高祖七年辛丑,係第五壬子元五十局,其年太乙在一宮,天目在六,主筭得十六,是年長樂宮成,四海偃戈,人民安樂,禮樂初興,知皇帝之貴也。《筭》得十六、二十六、三十六、十七、二十七、十八、二十八、三十八、十九、二十九、三十九歲計,遇此即有禎祥,民安年豐,為三才俱足之筭。若無關囚、掩迫、格對、提、挾等,則應禎祥也。 太乙淘金歌
-194 56 漢惠帝元年丁未,係第五壬子,元五十六局,太乙在三宮,天目在太簇,主筭得十五,杜塞不通,兆在后妃,是年呂氏專政,戚姬遭人彘之禍。五為羽,六為《比》羽。占在后妃筭和,無囚迫、擊挾等,則有慶立之吉,反此則有喪廢之憂也。 太乙淘金歌
-179 11 漢文帝元年壬戌,係第五壬子元第十一局,太乙在九宮,天目在大武,主筭,得二十九乃為次和,是年天下安平,兆民富庶。 太乙淘金歌
-24 10 漢成帝陽朔元年丁酉,係第三戊子元第十局,太乙在四宮,天目在呂申,主筭單一,內辰迫,其年姻戚王氏專權,內通宮室。 太乙淘金歌
11 44 新莽建國三年辛未,係第三戊子元四十四局,太乙在八宮,天目在陽德,主筭得二十三,是年王莽修飾太廟,追贈伊祖尊號,緣主大將宮迫太乙,迫後宗廟,遂廢毀也。三為正徵,四為比徵,有變在宗廟筭,和則有增飾,遷神主,加尊號,不和更囚迫掩擊,則主廢陷。 太乙淘金歌
123 12 漢安帝延光二年癸亥,係第五壬子元第十二局,太乙在四宮,天目在太陽,計神在高叢,始擊臨寅在太乙後一位,間神之宮,內擊。是年,內宦張讓、段珪等專政,賣官,誅戮大臣也。 太乙淘金歌
185 2 漢靈帝中平二年乙丑,係第一元甲子第二局,太乙在一宮。太簇為天目,主筭單六,主大將在六宮,主參將在八宮,此提挾也。客目臨陰主,客筭得單一,客大將在一宮,客參將在三宮,此掩擊也。乃主客二目,并主客大小將提挾掩擊太乙宮,是「四郭固」 也。是年黃巾反亂,董曹兵起。「四郭固」 者,《經》中皆不直指,蓋固者,執滯不通之謂。乃客主大小將皆提挾,或囚迫掩擊,為「四郭固」 ,蓋重疊之語也。歲計遇之,主有篡弒之事。此內外環圍,迫挾君父之象。人君宜修德政,遠讒佞,納忠良,求直諫也。 太乙淘金歌
198 15 漢獻帝建安三年戊寅,係第一甲子元十五局,太乙在六宮,天目在大威,計神在地,主始擊臨大武,客算得單七,客大將在七宮,客參將在一宮,乃客挾太乙,不利為客。是年曹操攻呂布殺之,操得為主之道也。大忌挾持太乙宮,為將用之喪其躬。此謂主客將挾太乙宮也。客大將、客參將,或客目挾太乙,則客將死。若主目、主大小將挾太乙,則主將死。如遇提挾,不可興師出戰,戰必敗,為將者慎之。 太乙淘金歌
200 17 漢獻帝建安五年庚辰,係第一甲子元十七局,太乙在七宮,天目在大武,主筭得單七,主大將在七宮,乃關而又囚,計神在陰,主始擊在大義,客筭得二十七,客大將在七宮,此乃主客同關。《經》曰:「主不能關客,又見客筭長,利深入」 ,便以庚辰年合神酉加太歲辰位,天目臨呂申,起筭太乙前十六,乃為定計目也,計大將在六宮,計參將在八宮是也。此局利於為客,故顏良攻劉延,關侯救劉延,二家皆屯黎陽。此乃陳兵原野,旗鼓相望,先動為客,故關侯先動,而斬顏良於萬眾之中也。餘倣此。 太乙淘金歌
204 21 劉惇論丹陽之亂。建安中,孫權在豫章,時有星變,以問惇,惇曰:災在丹楊。權曰:何如?曰:客勝主人,到某日當得問。”是時邊鴻作亂,卒如惇言。惇於諸術皆善,尤明太乙,皆能推演其事,窮盡要妙,著書百餘篇,名儒刁玄稱以為奇。惇亦寶愛其術,不以告人,故世莫得而明也。 三國志 ‧ 吳書 ‧ 劉惇傳
213 42 亮算太乙數,今年歲次癸巳,罡星在西方;又觀乾象,太白臨於洛城之分,主於將帥,多凶少吉。 諸葛亮集 ‧ 高上先帝書
同上 42 漢建安十八年癸已歲太乙入第六紀壬子元第四十二局。太乙在七宫,文昌在太義,主算得二十七,主大将七宫,客挾囚主參将一宫,始擊在太陽,客算得十二,客大將二宫外迫,客參将六宫内迫,主挾。其年而操舟攻濡須口,孫權擊之,大敗,溺死者數千。操來大舟退遁。此客大將內外追挾以,應曹公先起喪師挫敗之驗。 太乙統宗寶鑑
219 36 漢獻帝建安二十四年己亥,係第一甲子元三十六局,其年太乙四宮,天目在大武,計神在高叢,始擊臨大威、客筭,得二十七大將在七宮,與天目同宮,此乃客關主目也,故蜀魏、吳不尊,獻帝自相攻伐,關候攻樊城,破曹仁;呂蒙襲荊州,破關侯,乃先舉者勝也。 太乙淘金歌
265 6 泰始元年,太一在二宮,為大小將奄擊之,其年景和廢。 南齊書 ‧ 高帝紀
266 7 泰始二年,太一在三宮,不利先起,主人勝,其年晉安王子勛反。 南齊書 ‧ 高帝紀
304 49 晉惠帝永興元年甲子,係第二丙子元四十九局,太乙在一宮,天目臨大炅,與太乙宮對,其年劉淵誑歸。天目若沖太乙宮,號曰「對兮必無忒。」「文昌宮與太乙宮相沖為對,主大臣懷二心,君逐忠良,將吏奸回,民多狙詐,以不遜君」 故也。 太乙淘金歌
305 46 晉惠帝永興二年乙丑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零零零年太乙入第四紀戊子元第四十六局,太乙在九宮,文昌在呂申,主算得單五,經曰羽羽有變占在彼紀,是年廢后羊氏廢之金墉城既而復裹立立而復廢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330 3 後趙石勒建平元年庚寅係戊子元第三局,太乙在一宮,《天目》在陰主,主筭得單一,其年石勒稱號即位,緣天目迫太乙宮為急,故享國不久,國亦尋滅。一為正宮,二為比宮。《歲計》遇此,占在君筭和無囚迫,則人君有慶;不和囚迫,則天變有憂也。 太乙淘金歌
352 35 晉穆帝永和八年壬子,係第三戊子元三十五局,太乙在一宮,天目在地主,主筭得三十九筭不和,兼天目宮迫太乙宮,是年兵戈疫癘,天下人民流荒。九為角,十為比,《角》占在庶人筭和,無囚迫,民安物阜。若不和更值囚迫等,則疫癘饑饉,人民流亡。 太乙淘金歌
371 44 晉簡文帝咸安元年辛未,係第三戊子元四十四局,太乙在八宮,陽德為天目,外辰迫,主筭三十三,主大將三宮,外宮迫,是年桓溫廢帝。 太乙淘金歌
397 70 晉安帝隆安元年丁酉,係第三戊子元七十局,太乙在九宮,天目在天道。主算得三十,主大將三宮,計神在大神,「始擊臨高叢。客算單四,客大將四宮,太乙與主將挾客於四宮,則主勝而客敗也。」 是年,魏主拓跋珪圖中山,破慕容鮮。「提挾」 者,推勢挾持之義。主客二目或一與太乙在正宮為提,在間神為挾,主文臣專權之象,算和凶,不和死。《文昌》與太乙挾客,客凶;《始擊》與太乙挾主,主凶也。 太乙淘金歌
403 16 元興二年,太一在七宮,太一為帝,天目為輔佐,迫脅太一,是年安帝為桓玄所逼出宮。大將在一宮,參相在三宮,格太一。經言格者,已立政事,上下格之,不利有為,安居之世,不利舉動。 南齊書 ‧ 高帝紀
404 17 元興三年,太一在七宮,宋武破桓玄。魏武帝天賜元年甲辰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四千三百二十一年太乙入第三紀戊子第十七局,太乙在七宮,文昌在大武,主算得單七,當年王子為皇太子之驗。經曰,九為角十為比角角有變,占在疾病,人君宜推明運氣理陰陽審藥石之性察丸散之宜自慈幼而終之惠濟於民,以應天變而順其調治也,其若失之災度之所由係也。 南齊書 ‧ 高帝紀 / 太乙統宗寶鑑
418 19 晉安帝義熙十四年戊午,係第四庚子元十九局,太乙在八宮,天目在武德,計神亦在武德,始擊艮三宮在前一宮,外擊。是年,赫連據長安,劉裕廢帝。擊者,上凌下替,擊搏之謂。乃始擊在太乙先後一宮也。在前為外擊,在後為內擊。外擊則諸侯逆命,大臣悖叛,外夷侵凌;內擊則主同姓、內宦、后妃之屬專權,背叛間神,急正宮,緩歲計遇之凶,不利先舉。 太乙淘金歌
424 37 元嘉元年,太一在六宮,不利有為,徐、傅廢營陽王。 南齊書 ‧ 高帝紀
430 43 元嘉七年,太一在八宮,關囚惡歲,大小將皆不得立,其年到彥之北伐,初勝後敗,客主俱不利。 南齊書 ‧ 高帝紀
441 54 元嘉十八年,太一在二宮,客主俱不利,是歲氐楊難當寇梁、益,來年仇池破。 南齊書 ‧ 高帝紀
442 55 元嘉十九年,大小將皆見關不立,凶,其年裴方明伐仇池,剋百頃,明年失之。 南齊書 ‧ 高帝紀
474 15 元徽二年,太一在六宮,先起敗,是歲桂陽王休範反,竝伏誅。 南齊書 ‧ 高帝紀
476 17 元徽四年,太一在七宮,先起者客,西北走,其年建平王景素敗。 南齊書 ‧ 高帝紀
477 18 昇明元年,太一在七宮,不利為客,安居之世,舉事為主人,應發為客,袁粲、沈攸之等反,伏誅。是歲太一在杜門,臨八宮,宋帝禪位,不利為客,安居之世,舉事為主人,禪代之應也。 南齊書 ‧ 高帝紀
528 57 魏明帝孝昌四年戊申,係第五壬子元五十七局,太乙在三宮,天目在陰主,主筭,得單十,是年盜賊蜂起,參朱榮反,應人變也。主筭得單十、二十、三十、四十,謂之人變 ,主有口舌、妖言、盜賊聚起,兵喪、流亡、怪異、瘟疫,大人庶人之象也。 太乙淘金歌
551 8 梁簡文帝大寶二年辛未,係第一甲子元第八局,太乙在三宮,天目在陽德,計神在天道,《始擊》臨大武,此年始擊格太乙,侯景逼梁主禪位於豫章王,尋弒之。格在太乙望始擊,只此一名須祕密。始擊與主客大小將,與太乙宮對,為格。格言上下相格,變易其君之義,臣挾君主之象。若在絕陽之宮,必敗。歲計遇之,人君不利有為。 太乙淘金歌
554 11 梁元帝承聖三年甲戌,係第一甲子元第十一局,其年太乙在四宮,高叢為天目,主筭得單四主將在四宮,此即齊數,為關,同宮為囚,元帝身被俘馘也。 太乙淘金歌
589 46 陳後主禎明三年己酉,係第一甲子,元四十六局,其年太乙在九宮,呂申為天目主,筭得單五,則主筭杜塞,後主當修德慎政則可,乃遣蕭摩訶等妄弄兵事,遂至敗亡。 太乙淘金歌
604 61 仁壽四年甲子歲,煬帝初即位,充及太史丞高智寶奏言:「去歲冬至,日影逾長,今歲皇帝即位,與堯受命年合。昔唐堯受命四十九年,到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陛下即位,其年即當上元第一紀甲子,天正十一月庚戌冬至,正與唐堯同。自放勳以來,凡經八上元,其間綿代,未有仁壽甲子之合。謹案:第一紀甲子,太一在一宮,天目居武德,陰陽曆數並得符同。唐堯景辰生,丙子年受命,止合三五,未若己丑甲子,支干並當六合。允一元三統之期,合五紀九章之會,共帝堯同其數,與皇唐比其蹤。信所謂皇哉唐哉,唐哉皇哉者矣。」仍諷齊王暕率百官拜表奉賀。其後熒惑守太微者數旬,于時繕治宮室,征役繁重,充上表稱「陛下脩德,熒惑退舍」。百僚畢賀。帝大喜,前後賞賜將萬計。時軍國多務,充候帝意欲有所為,便奏稱天文見象,須有改作,以是取媚於上。 隋書
605 62 隋煬帝大業元年乙丑,是年大遊入三宮,艮地為青州之分。自陳隋以來,連年災旱兵戈,民人死傷無筭。查自大業元年乙丑入三宮筭起,至天啟四年甲子止,共一千二十年,以小周法三除去,尚餘一百五十六筭。又以宮法三十六數四除之,零一十二筭入「八宮子地」 ,至天啟七年丁卯十五年矣。 太乙淘金歌
611 68 隋煬帝大業七年辛未,係第一元甲子六十八局,太乙在八宮,大神為天目,天道為計神,始擊臨地主,格掩太乙,其年王綱繁苛,徭役頻興,煙塵蜂起,天下騷動。始擊將與太乙同宮為掩。掩者,掩襲擊殺之義。歲計遇之,王綱失序,君弱臣強,不然外郡侵伐,盜賊蜂起。如在絕陽之鄉,為人君凶;絕陰之宮,則大臣誅。始擊將與太乙同宮為掩。掩者,掩襲擊殺之義。歲計遇之,王綱失序,君弱臣強,不然外郡侵伐,盜賊蜂起。如在絕陽之鄉,為人君凶;絕陰之宮,則大臣誅。 太乙淘金歌
619 16 唐高祖武德二年己卯歲一千零一十五萬四千五百三十六年太乙八第一紀,甲子元第十六局,太乙在七宮,文昌在天道,主算得單一算和,其年即天子位海內息兵,人民歌樂有德者昌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620 17 唐高祖武德三年庚辰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四千五百三十七年太乙入第一紀甲子元第十七局,太乙在七宮文昌在大武,主算得單七為商商有變占在子孫,其年次子秦王并州四封皇太子皇孫為王此子孫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626 23 唐高祖武德九年丙戌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四千五四十三年太乙入第一紀甲子元第二十三局太乙在九宮文昌在陰德主算得十六,經曰六,為此,羽羽有變,占在后妃其年八月太子登位遣司空裴寢燔柴告於南郊大赦天下放宮女三千立紀長孫氏為皇后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634 19/31 唐太宗貞觀八年甲午,是年五福入中宮 ,故京洛之分四十年,物阜民安,而有貞觀之治也。/唐太宗貞觀八年甲午歲太乙入第一紀甲子元第三十一局太乙在三宫文昌在太灵主算得十三為無地之等地有變是以隴右山崩大蛇屡見長百余志淮南大水遣使巡察此其除也,經曰算中無一者為無人也當此之時人有雲日吉妖言更相殘害疾疫兵革遷改流亡,此為算得單十或二十三十四為無人算也。 太乙淘金歌/太乙統宗寶鑑
683 8 唐高宗弘道元年辛未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四千六百年太乙入第一紀,甲子元第八局太乙在三宮,文昌在陽德,主算得單一其他太歲與太乙格有崩亡興役之事,高宗封泰山告太平致祥瑞廣營宮室勞役下民,十二月初四日帝崩於洛陽宮,四夷兵侵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707 20 唐中宗景龍元年丁未,係第三戊子元二十局。太乙在八宮,《天目》在太簇,主筭得單七,其年太子重浚誅武三思,被左右所殺。 太乙淘金歌
710 23 唐睿宗景雲元年庚戌,係第三戊子元二十三局,太乙在九宮,天目在陰德,主筭得十六,天目對太乙在九宮,是年韋后毒中宗而遭誅。七八商音應子孫,數中得此細重論。七為商,八為比商,歲計得此占在子孫無關掩囚迫等,則太子有成立之象。筭不和,更兼囚迫關格,則有廢黜之憂也。 太乙淘金歌
722 47 唐明皇開元十年壬戌歲積一千零一十五萬四千六百三十九年太乙入第二紀,丙子元第四十七局太乙在九宮,文昌在高叢主算得單四,經曰四為此徵徵有變,占在宗廟,是年五月增太廟為九室遷中宗還廟而為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751 4 唐明皇天寶十年辛卯歲積一千一十五萬四千六百六十八年,太乙入第三紀戊子元四局,太乙在二宮,文昌在陰德,主算得二十五,八門杜,主大將參將不出中宫,始擊在陽德,客算得十七,大將兵卒皆備,其年南蠻寇邊楊國忠遣到釗南節度使,鮮于仲通討之,王師大敗喪,甲士二十萬眾並無還者,蓋童算杜塞無門,客算將吏士卒皆具南蠻先動為利客,不利主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893 2 唐昭宗景福二年癸丑嵗積一千〇一十五萬四十八百一十年,太乙入第五紀壬子元第二局。太乙在一宮,文昌在大簇,主算得六,占為無天之算,是天有變,是年春夏連陰四十餘日,四月十七日,雲間見彗星,長十餘丈起,上中台東行入微垣掃大角入天市經二十七日漸長一倍後遇陽沈而滅,此其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896 5 唐昭宗乾寧三年丙辰歲稹一千一十五萬四千八百一十三年,太乙入第五紀壬子元五局太乙在二宮,文昌在陰德,主算得二十五,主大小將杜塞無門始擎在吕申,客算得十四和客大将在四宮發,客參將二宫,其年鳳翔李茂真興兵逼京師上命渾上王道等統安聖俸聖保寕安化四軍禦之接戰不利,上將幸太原韓建請駐繹革州上,從之,於是李茂真乘勝兵入長安,燔燒宫室市肆俱燼。其年主算杜塞客算門具將發以應李茂真逼京師之驗也。 太乙統宗寶鑑
990 27 楚芝蘭,汝州襄城人,初習《三禮》,忽自言遇有道之士,教以符天、六壬、遁甲之術。屬朝廷博求方技,詣闕自薦,得錄為學生。以占候有據,擢為翰林天文。授樂源縣主簿,遷司天春官正、判司天監事。占者言五福太一臨吳分,當於蘇州建太一祠。芝蘭獨上言:「京師帝王之都,百神所集。且今京城東南一舍地名蘇村,若於此為五福太一建宮,萬乘可以親謁,有司便於祗事,何為遠趨江外,以蘇臺為吳分乎?」輿論不能奪,遂從其議,仍令同定本宮四時祭祀儀及醮法。宮成,特遷尚書工部員外郎,賜五品服。淳化初,與馬韶同判監,俱坐事,芝蘭出為遂平令。卒,年六十。錄其子繼芳為城父縣主簿。 宋史 ‧ 方技 ‧ 楚芝蘭
996 21 子苗守信論安危。至道二年,上以梁、雍宿兵,彌歲凶歉,心憂之,令宰相召守信問以天道咎證所在。守信奏曰:臣仰瞻玄象,及推驗太一經歷宮分,其荊楚、吳越、交廣並皆安寧。自來五緯陵犯、彗星見及水神太一臨井鬼之間,屬秦、雍分及梁、益之地,民罹其災。水神太一來歲入燕分,歲在房心,正當京都之地,自茲朝野有慶。詔付史館。明年,真授少監。咸平三年卒,年四十六。子舜卿,為國子博士。 宋史 ‧ 方技 ‧ 苗訓
1004 41 張旻上書伐遼初。旻在定州,言天道方利客,先起者勝,宜大舉伐遼,並上興師出境之日。帝以問輔臣,皆言不可,乃止。於是駕將親征,旻方戍並代,復奏邊事十餘,召還,入對,帝曰:「契丹入塞,與卿所請北伐之日同,悔不用卿策。今須守澶州而未得人,如何?」旻請行,帝喜,故命為西面鈐轄,先令至澶州候敵遠近,旻即馳騎往。 續資治通鑑 宋紀二十五
1041 6 徐復論對西夏用兵。徐復,字希顏,本莆田人,久游吳中,因家杭州,精<易>通流衍卦氣之法,遁甲占射諸家之說。宋康定中,元昊叛,詔求有文武材可用者。宋綬,林瑀以復薦。召見,問以天時人事。復舉京房易卦推所配年月日,謂時當<小過>,剛失位而不中,宜在強君德。問西方用兵如何? 復對'太乙守中宮,兵宜內不宜外'。帝善其言。 浙江通志
1048 1 宋仁宗慶曆八年戊子,係第三戊子元第一局,太乙在一宮,初入一年,天目在申,主筭,得單七,是為天變,其年無雲而震者五,夏竦免相,不利冢宰也。「天變」 ,謂彗孛飛流出現,五星差度,雷電霜雹,非時雲霞變怪,推日月薄蝕也。謂太乙初入宮一年,主筭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或關囚格對,及陰陽不和,則有天變也。又曰:「無天則有天變」 ,謂筭無十也。若遇午而下,上不相連接,則有災變出現,尢重,人君冢宰當之。 太乙淘金歌
1135 28 宋紹興五年,乙卯崴,即金天會十三年。太乙入戊子元二十八局。太乙在二宮,客目大小將擎迫太乙宫。其年金主太宗晟初名吴乞貫於正月殂於明德殿,壽六十一在位十二年。太宗皇姪亶即位是為熙宗,初名曷刺馬天會十五年十月詔齊國劉豫為蜀王於是置行臺尚書省於汴除廢齊國弊政人民歡悅,改元天眷元年。 太乙統宗福應紫庭金鏡集
1241 62 冬十一月四日,帝將出獵,楚材以太乙數推之,亟言其不可,左右皆曰:「不騎射,無以為樂。」獵五日,帝崩于行在所。皇后乃馬真氏稱制,崇信姦回,庶政多紊。奧魯剌合蠻以貨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楚材面折廷爭,言人所難言,人皆危之。 元史 ‧ 耶律楚材傳
1282 31 張康論盗兵之亂。歲壬午,太一理艮宮,主大將客、參將囚,直符治事,正屬燕分。明年春,京城當有盜兵,事干將相。十九年三月,盜果起京師,殺阿合馬等。 元史 ‧ 張康傳
1283 32 張康論伐日本。帝欲徵日本,命康以太一推之,康奏曰:「南國甫定,民力未蘇,且今年太一無算,舉兵不利。」從之。嘗賜太史院錢,分千貫以與康,不受,眾服其廉。 元史 ‧ 張康傳
1404 9 命兼知禮曹事金瞻,詳定星宿醮禮。瞻欲修太淸觀,醮天皇大帝,判事權近與諸郞,皆不可曰:本朝旣立昭格殿,醮星宿矣。又何用修太淸觀乎!河崙聞之曰:瞻見道不明,故好奇怪。瞻又上書勸上崇奉道敎。其書曰:太一 ,天之貴神,自漢以來,歷代奉事,屢獲嘉祥。是以前朝,置福源宮、昭格殿、淨事色,別建太淸觀。又於艮和寧。巽忠州。坤富平。乾龜州。方,逐所次之宮,營建宮觀,以行醮禮,而每當厄運及災變,則行祈禱別醮於太淸觀;若行兵則將帥詣太淸觀,齋宿設醮而後行。蓋以太一,仁星所在之地,兵疫不興,邦國乂安故也。國初詳定,廢福源宮、神格殿、淨事色,京城只留太淸觀、昭格殿二所,又於五次之宮艮方永興郡,立觀行醮,崇奉之禮,可謂備矣。今考太淸觀行醮之規,年終歲首,只行二度,而水旱災變,無所祈禱;祠官用內監一人,非所以盡誠敬也。願自今依宋制,每歲四立日行祭,命代言或侍臣攝事,有祭文,依中祀例,齋五日;遣將帥則依類祭例,將帥詣觀齋宿一日行祭,有祭文;若度厄及祈禱,遣文官大臣齋五日,用道流科儀法行醮禮,有靑詞。令內監四人、道流四人與本觀錄事二人,更日直宿,朝暮香燈,修葺觀宇,鋪陳祭器,趁時預備,以致崇奉之意。 朝鮮王朝實錄太宗實錄四年
1419 24 己亥年,征對馬島時,太一官張補之稱太史官號,從都元帥以行。於是群議以謂:「對馬島平安,我國先起兵,當用利之時,先動接戰。」張補之以謂:「彼倭人先犯我境,我國不得已應變征之。彼主我客,當用利容。」時群議久爭不決,張大言曰:「戰若不利,甘受罪戮。」右軍先赴,短兵相接,殺傷相半,左軍翼入急擊,倭人腹背受敵,大破之。餘虜數百上保山頂,竪白旗以降。班師之後,張亦與論功之列,然張之用心殫竭,不多日鬚髮皓白。因辭職剃髮,隱處山庵。 鮮王朝實錄 ‧ 燕山君日記 八年
1477 70(淘金歌) 漢訓質正官金錫元上聞見事目曰:太一星遷宮之事,問中朝道士,皆答以不知。求見欽天監官員李純,問曰:「太一局書云:『艮爲遼東,巽爲吳,坤爲蜀,乾爲西河。』所言方位,以洛陽天地之中而言歟?以燕都而言歟?」答曰:「據燕都指遼東爲艮方分野說。」一。問:「當今太一在何方?」答曰:「在吳、越。」一。問:「太一自乾而艮,艮而巽,巽而坤,坤而乾,乾而中宮,每宮住四十五年而遷,右太一住四十四年至五年初而遷乎?住四十五年至六年初而遷乎?」答曰:「不知。」且曰:「天文漏洩,罪在重典,恐錦衣衛尋迹。」其後求見,不與語。 朝鮮王朝實錄 ‧ 成宗實錄 ‧ 八年
1582 程山人論國事。程山人自玉泉山來寓褚堂,精太乙、六壬之術。萬曆辛巳,有問歲事者,山人曰:『明年五福在燕,太子生建德,大將衝文昌,主將相失位,女主寵。奄官去,主水災。是年生皇儲,而張居正、馮保俱罷,歲又逢潦。其術悉驗。後歸隱,不知所終』。 浙江通志
1620 9 四川道御史舒榮都疏劾原任遼東廵撫周永春,謂永春受事以來所失城堡不可勝数,而開元一城古所稱黃龍府也。永春熒聽僉壬令,城中兵馬出防村屯,又情深香火,任鄭之范貪橫莫制,致中潰外乘名城傾陷,且劉縉之躁妄,李如楨之昏懦,人所知也而亟稱其可用,三路喪師,士氣新阻,正宜引罪警眾,力圖雪恥,乃盛稱太乙流轉艮方,外夷之利。此言一宣,人皆解體,其他舛戾多端煩言未已,臣不敢以其已行而寬之,得旨周永春撫遼功過總俟事完酌議。 明實錄,熹宗,卷一
1645 34 史可法議修屯政,欲遣遜之屯開、歸,廷吉屯邳、宿。廷吉曰:『國家故有屯軍,世受業為恆產矣,安所得閑田而屯哉?且田之所獲既入官軍,有司常賦又將何出?開挑諸生有願輸牛百頭、麥五百石以博縣令者,此面欺耳』。及河防戒嚴,令秦士奇沿岸築土墩駐炮。廷吉曰:『無益也。黃河沙岸,其性虛浮,水至即圯,安架炮為』!議乃格。是冬,紫微垣諸星皆暗。可法夜召廷吉曰:『垣星失耀,奈何』?曰:『上將獨明』。可法愴然曰:『輔弼皆暗,上將其獨生乎』!左兵東下,福王手書至;可法亟問延吉曰:『君精三式之學,所言淮陰安堵終不被兵,人能言之。第謂夏至後南都多事,果何所見』?對曰:『今歲太乙陽局鎮坤二宮,始擊關提,主大將兇。客參將發,且文昌與太陰並,兇禍有不可言者。夏至後,更換陰局,大事去矣』。可法欷歔久之。因出書示之曰:『君言不信猶可,信則天也』。以軍事付廷吉。越三日,督諸軍赴泗州。過山陽,劉澤清遣人取軍器、火藥、餉銀;廷吉不與,退屯高郵。 南疆繹史勘本卷八
1866 39 叟陳曰,今年太乙在酉宮對迫,太白犯尾星,放光或有此等怪舉而熒惑入於南河北河之間,柳星分野厄氣漸消,必不至深,慮爲言翌朝沁留謂,姜載璜曰︰古之隱逸今之士夫爲白衣,從事當此共濟國事之時,分憂爲敎而與本邑。李演壽同差從事叅謀文字則此時此任至重至難才識淺短不及於古人遠矣而焉。 開城赴援錄

太乙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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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閏8月3日 初,吳挺昌以通書元老事被告,而元老又服挺昌預知凶謀狀曰:「當挺昌之訪許積,仍與堅會於山亭也,避於窓外聽之,則挺昌與堅言及上候未寧,仍曰:『吾知太乙數。卽今氣數入《咸》卦上六爻,此乃國有大變之會也。乘此時,當有變革之事,若遞兵判、御營大將,則可以爲之。』堅曰:『兵判雖遞,而申汝哲、金益勳當代其任奈何?』挺昌曰:『汝哲出入兩宋門下,宜以此塞之,益勳則自不得爲大將。』」又言:「台瑞嘗謂堅曰:『挺昌以六壬占之,則今年四月,國內有大變。伊川屯軍團束事,必趁其前爲之可也。』」又言:「挺昌與台瑞訪堅,堅曰:『兵判伏甲禁中,欲除吾家大人,預備之策,只在復設體府,兼摠兩局。又以禁軍屬體府,則兵判不得措手矣。』台瑞曰:『須以尹鑴爲副察,可以擔當。』挺昌曰:『昔范增七十好奇計,今老丈亦如范增。』」云。及挺昌拿入推問,不服,供稱:「與元老素昧。」又曰:「粗解六壬作卦之法,曾與金錫冑,論說於備局之坐,元老必因此做出。」又曰:「《咸》卦上六爻,入於今年,載在數書,人孰不知?」云。始,許積嘗於體府復設之初,言於金錫冑曰:「此議,尹希仲、吳季文力主之。」希仲,鑴之字;季文,挺昌之字也。上曾聞此語,又嘗於筵中,積力陳申汝哲不可信用。至是,上下敎曰:「挺昌爲人,極其凶狡。渠供辭所謂,六壬作卦之法,與兵判論說於備局,元老因此做出云者,不成說話。許積亦嘗言體府復設事,挺昌及鑴力主云,而全然牢諱,誠爲痛惡。另加嚴問。」翌日又下敎曰:「取考《政院日記》,則上年六月賓廳引見時,許積以申汝哲不可信用之說,陳於榻前。此與元老所謂,挺昌言於堅曰:『汝哲出入兩宋門下。』等語,相爲表裏。以此添入問目,嚴刑究問。」遂杖訊三次,猶不服,但言:「《咸》卦上六爻一款,素與台瑞相親,術數家語,無不酬酢,元老必因台瑞聞之。」云。上又下敎曰:「挺昌旣以《咸》卦一款,與台瑞酬酢納招,則非但與語堅無異。其所爲說明,是凶言,爲柟主謀之跡,判然無疑。而累次嚴訊,堅忍不服,尤極痛惋。壓膝。」壓膝後,又命烙刑。鞫廳請對言:「挺昌烙刑,恐有輕斃之慮。姜萬鐵拿來後,有憑問之端,則獄事未免虛踈,且治獄必須詳愼。挺昌又非微眇之人,不可不致審。」上命姑停烙刑,更加嚴刑究問。旋以承傳色,下敎於鞫廳曰:「挺昌以逆柟至親,必爲主謀。凶謀節次,萬無不知之理。以此別爲嚴刑窮問。」遂更加訊,杖九度,挺昌始就服曰:「逆柟愚悖,與國家有貳心,每發包藏之言。以尹鑴曾有救解之恩,常欲其得勢於朝廷,至於將兵之任,必欲以渠之所親爲之。如申汝哲爲其有害於己,冀以南人武弁將兵,而或以柳赫然老難將兵爲言,則輒曰:『赫然雖老,置之將任,則必無害己之事。』又嘗言曰:『有一士人來見,而仰臥於廳上曰:「君有貴相,宅有吉祥,壬戌年間當貴矣。」』不言其居住姓名曰:『後日當自知之。』厥後聞之,則崔晩說也。柟自聞此言之後,心獨喜自負曰:『若以柳赫然仍爲大將,而朝廷之人扶己,則壬戌年自當如晩說之言。』云。所謂凶謀,非有別樣事機,嘗以自上無儲嗣,朝廷之上扶己者多,則異日自當歸己,常有覬覦之心。許積則與柟初不相親矣。嘗以積爲反覆老奸而短之,則柟曰:『舅何爲此言耶?此後愼勿復言積事。』始有親厚之意。每曰:『如積者,常在朝廷,則吾可保全,事亦可成。』云。又嘗謂柟曰:『汝與朝廷,每有相較之意,汝敗則禍且及於吾身。』云,則柟曰:『吾之妻兄趙哥輩,亦嘗以此爲戒,可苦。然其人有計慮,且與兵判爲一家,吾可得力。』云。柟每以兵判爲慮曰:『兵判非如尋常武弁之比,尙擁重兵,必將不利於己。』又言:『領相之復設體府,意有所在,而尹鑴不得爲副察,豈有如此事乎?』大槪柟之意以爲:『朝廷士大夫,則皆是易與耳,體府復設之事,與一堅同謀,以激其父,則亦足爲之。』故不曾謀及於他人,而每於論說之際,輒歎鑴之不得爲副察矣。」又言:「卿宰中,與柟相親者李元禎,而柟嘗問趙䃏爲人,答以可人,則柟曰:『近頗向我款款。』云云矣。又引申宗華,與柟情意相通,每來言兵判動靜。」云。鞫廳以罪人挺昌旣已承服,所當依法結案取招,而所引各人拿鞫之際,當有憑問之事,請姑仍囚,答曰:「旣已明白承服之後,若爲仍囚,以待遠途罪人之來,則累次受刑之餘,必有徑斃之慮。仍卽結案取招。」 朝鮮王朝實錄 ‧ 肅宗實錄 ‧ 六年
1680閏8月8日 初爲挺昌所告,鄭元老又證之。刑推四次,就服曰:「元老常言:『福善非常人也。君試往見之。』遂着弊衣麻鞋,騎驢帶醉往柟家,不通姓名入見,或坐、或臥作異人狀,固問而後始通名。柟曰:『鄭元老常稱崔生,今幸得見。』因問曰:『試觀吾相何如?』答曰:『公之相,龍眼虎步,有人君之相。元老嘗以太乙數推算公命以爲,非久當王。今見相表,果如其言。』柟微笑曰:『其然乎?』又曰:『元老爲人,可合將帥。』答曰:『其人之相果好矣。』因辭出,直往元老家,元老曰:『汝見福善,果如吾所見乎?』曰:『然。龍眼虎步,極貴之相也。』元老曰:『鬚眉鼻目,皆異常矣。』後偕往南別殿,瞻仰御容,以驗其術。遂登殿後山顚,望見東村,元老曰:『望氣則何如?』答曰:『有黃赤氣,極好。』云。」南別殿卽列聖御容奉安之處,而東村指柟家,以在東城內故也。於是伏誅。 朝鮮王朝實錄 ‧ 肅宗實錄 ‧ 六年
1680閏8月10日 鄭元老伏誅。元老,故相芝衍庶裔也。初以雜術,爲許積門客,與堅深結,首倡凶謀。及事端旣露,畏死上變,猶不吐實。至是,爲李元成所告,再設鞫問,語皆譎詭不明。及姜萬鐵拿入,萬鐵言:「堅初因元老,得聞伏甲之說,始爲體府復設之計。遂遣元老,要與柟會元老家,仍定其謀。元老曰:『嘗與台瑞同在堅坐,台瑞曰:「挺昌推太乙數,今年國家當有內變。」云。元老曰:「今年太乙在我國分野,爲掩迫關內,有變之說誠是矣。」堅因言:「國家若有變,當調發屯軍,扮作胡兵狀以刦之。」元老曰:「若欲假稱胡兵,則必須預備胡服以待矣。」仍謂堅曰:「以汝家形勢,何事不可做?若待有變,譬如俟河之淸。」云。』」又言:「元老曾與堅謀,納挺昌女於後宮,爲動搖內殿之計。」遂杖訊。元老又與萬鐵對辨,始就服曰:「戊午年間,果與堅會於萬鐵家,共謀體府復設事。遂自做伏甲之說,欲以此驚動朝廷。又使台瑞激李元禎、尹鑴,竟至復設。」又悉服其勸堅,趁其父未死,直爲擧事及與萬鐵同議胡服事。又服其謀動內殿事曰:「先以宋時烈之罪告廟然後,以逆黨處置光城事易成矣。」又服其勸崔晩說,往見柟論相事。法當凌遲置死,上猶念其上變之功,特命處斬,亦勿緣坐。 朝鮮王朝實錄 ‧ 肅宗實錄 ‧ 六年
1680閏8月11日 一日台瑞與元老同在堅座,台瑞曰:『挺昌推太乙數,今年國家當有內變。』云。堅曰:『體府五屯之軍,已令訓將團束,而萬松先爲作隊,可謂陳勝之首事。國家若有變,可以調發上京矣。』答以『卽今北報騷屑,托以防胡而調發,則好矣。』堅曰:『何必托以防胡?扮作胡兵以劫之可也。』元老曰:『胡服何以備之?』堅曰:『紅段及唐布等物,不可不備。』云矣。答以『明日吾當發行,其勢其難及。』云,則堅曰:『吾當造備,使奴順吉送於汝處。』其後時勢猝變,未及送來,而堅家敗。當積之出往江上也,往見堅則堅知事已露,言於己曰:『今雖有上變之事,汝與元老宜以偶然見柟承服,而元老終不可信,汝須入京,急送元老於鄕曲。吾家大人,上所親幸,若過數十日,無上變之事,則必更召還矣。然上意之難信如此,若幸復入,則不可不急用胡服之計。』云。」旣結案,上下敎曰:「萬鐵前後飾詐欺隱之狀,雖與元老無甚差異,第念元老之承服,實由於萬鐵明白指證,亦不無當初發告逆魁之功。而一倂正法,關係後弊,不可不參酌處之。姑待獄事究竟,特爲還發配所。」 朝鮮王朝實錄 ‧ 肅宗實錄 ‧ 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