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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onstitution-amendment-NO.1

2017年两会也写了心得,那时候我写到,“我也不是很关注两会的”, “因为,我一直不认为几次会议便能解决很多问题,毕竟我们的国家离法治社会的目标还很远,而法治正是我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更期待的是政府真正能依法行事,而不是选择将法律放到一边,由国务院和各部门出台各种规章准则等,“以政代法”,破坏法律的有效性,损坏法律的尊严。”

可是今年却引起我的强烈关注。这还要从新华社在2018年2月25日15:57:00以英文稿形式发出标题为“CPC proposes change on Chinese president’s term in Constitution”的简短报道说起,整篇报道正文仅有41个单词。当时在火车上看到这条新闻,我几个小时都没有平静下来。

关于修宪的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在上一届中共中央执政期间的修宪,那是提前了大半年提出,经过了全国上下的充分而公开的讨论进行的。这次不仅消息出来的突然,而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这次修宪建议的时间距离3月5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仅一个星期,并且在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2958票赞成,2票反对,3票弃权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也就是从中共中央委员会提出修宪到最后通过,时间跨度仅为15天。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留名,在世界法治史上也是很少见的。有报道说这次修宪是经过充分讨论,人民群众大力拥护,那在修宪建议提出之前和之后,怎么没见到媒体的自由报道,也没见到中国人的自由讨论,甚至限制人们进行讨论,所以说人民群众大力拥护这种说法是很值得质疑的。我以前也谈到了“人民群众”所涵盖的范围的问题,这里暂且不谈这个。宪法作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律,如果修改宪法时,不经过全中国拿“居民身份证”的人其中绝大部分人的同意,怎么能做到民主?那些人大代表可有和他们的“选民”沟通过修宪这件事?在这么短时间内,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根本没那个时间做这件真正体现民主要素的事情。

改革开放四十年,最重要的是开放倒逼改革,让中国慢慢开始与世界接触,逐步融入世界。这四十年,中国也培养了相当数量的法学人才。我观察到,暂不说没有经过公开而充分的讨论,对于修宪这件事,全中国没有一个法学教授提出异议。反而是一些位高权重的法学教授比如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大力追捧此次修宪,认为“修宪为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强有力宪法保障”。一个正常国家,怎么可能不存在反对的声音?如果自认为我们国家坚持的这一制度是“宇宙真理”,那为何要不断压制不同意见?除了中国国内的各种压制不同声音的行径,甚至将审查扩展到了全世界,广电总局甚至施压剑桥大学出版社,结果学术期刊China Quarterly上几百篇关于中国的论文和关于中国的一些书籍都在中国不能进行访问。这是有多虚弱?这种学术期刊的受众很小,在中国能有多大影响?

关于这次两会,能说的话题有很多。鉴于中国共产党一直声称拥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我还是希望能让言论的空间变得更大一些,这样才是真正的自信。不能容忍不同观点存在,那是绝对没有自信。